2016年12月8日,中國收復西南沙群島70周年紀念活動在北京舉行。中國社會科學院邊疆所副所長李國強發(fā)言。李高健攝
中國擁有南海島礁主權與海洋權益的關鍵證據
李國強 社會科學院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
70年前,中國政府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精神,收復了西沙、南沙群島,并在收復之后立碑鳴炮宣示主權,測量繪圖明確疆界,留兵戍守實施巡防,設立機構強化管轄,正式命名劃定“斷續(xù)線”,從而在戰(zhàn)后國際體系下構建起了“南海秩序”,這個秩序的核心就是以“斷續(xù)線”的方式明確了中國在南海的主權、管轄權以及海洋權益的范圍。這無疑是一次偉大的行動,它既是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和海洋權益歷史發(fā)展的必然延續(xù)和傳承,也是戰(zhàn)后國際秩序的神圣賦予。
盡管某些國家以及南海仲裁案裁決書力圖否定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利,但大量歷史事實無可爭辯地證明,中國是南海唯一的主人,南海諸島是中國固有領土。
早在距今兩千多年前的秦漢時期,中國人民已經開始在南海開展航行和生產活動,不僅首先發(fā)現南海諸島,而且對南海的地質、水文、潮汐等有了初步認識。東漢楊孚《異物志》中就記載了我國古人以“崎頭”來命名南海島礁,用“漲?!眮砻虾!?/p>
公元6—10世紀的隋唐時期,有大量中國文獻如《隋書》《通典》《廣州通海夷道》等分別記載了我國古人以七洲洋、珊瑚洲、焦石山、象石等名稱來命名南海海域或島礁。
到10—13世紀的宋朝,南海諸島及其海域已經為中國人民所廣泛熟知,因此南海島礁的地名逐漸固定了下來,稱之為“石塘”“長沙”。《宋會要》是目前所見把南海島礁命名為“石塘”的最早歷史文獻,成書于13世紀初的《瓊管志》則首次把南海島礁分別稱為“千里長沙”“萬里石塘”。宋元明清時期,“石塘”“長沙”已經成為我國南海諸島的通用名而被廣泛使用,而記載此類名稱的各類文獻和地圖有上百種之多。
與此同時,我國對南海諸島的政府管轄從唐宋開始實施。根據宋代趙汝適《諸蕃志》記載,唐貞元五年(公元789年),南海諸島隸屬于海南四州軍,這是目前所見明確南海諸島行政歸屬的最早史料;宋代繼續(xù)把南海諸島納入廣南西路瓊管吉陽軍的管轄范圍。
宋朝政府對南海諸島實施管轄的重要方式,就是設置了“水師”。成書于1040年的我國第一部官修兵書《武經總要》,記錄了宋太祖在971年建立巡海水師,負責巡管南海海面的情況,從此南海海域納入到了中國政府海防范圍。
到14世紀的明朝,中國政府對南海管轄的事實,在文獻和地圖中仍然屢見不鮮。其中1621年茅元儀所著《武備志》一書中有著名的《鄭和航海圖》,該圖不僅繼續(xù)把南海諸島劃入我國版圖,而且明確標示出南海諸島歸屬于廣東的行政隸屬關系。而類似記載在17世紀之后清朝的官修文獻和地圖中也大量出現,如1676年《廣東通志》、1724年《清直省分圖》、1725年《欽定古今圖書集成》、1767年《大清萬年一統(tǒng)天下全圖》、1841年《瓊州府志》等等。在1838年嚴如煜的《洋防輯要》、1842年俞昌會的《防海輯要》等文獻中,把南海諸島納入海防要地。值得注意的是,1800年印制的《清繪府州縣廳總圖》和1904年發(fā)行的《大清天下中華各省州縣廳地理全圖》,分別用紅色長方形圖例和雙線方格形圖例,來表示南海諸島是廣東省所屬的府一級行政單位。
事實上,至明清兩代,把南海諸島納入海防范圍、在南海行使軍事守衛(wèi)的職責,已經形成制度。明朝設立巡海備倭官和海南衛(wèi)、清朝設立崖州協水師營,先后負責南海海域的軍事巡視。這一史實,在明代《廣東通志》《瓊山縣志》,清代《泉州府志》《同安縣志》《瓊州府志》《崖州志》等史書中均有清楚記載。
1909年廣東水師提督李準奉命前往西沙群島巡視,是有清一代在南海諸島行使主權管轄的重要實踐。
明清時期,中國人民經營開發(fā)和平利用南海的一個重要證據,就是《更路簿》?!陡凡尽肥呛D蠞O民在南海開展?jié)O業(yè)生產活動的航海指南,目前已發(fā)現30多個手抄本,它們真實記錄了我國漁民從海南文昌清瀾港、瓊海潭門港等地出發(fā),前往西沙、南沙海域航行和生產作業(yè)的情況,他們共記錄生產作業(yè)線200條,漁民給西沙、南沙島礁命名的地名有120個。這一珍貴文獻,充分說明我國人民經營開發(fā)的范圍完全含蓋了今天南海諸島中的主要島礁和海域,充分說明西沙和南沙海域是我國人民世世代代生產經營的傳統(tǒng)漁場,充分表明中國在南海享有歷史性權利。
大量考古發(fā)現,是中國人民開發(fā)經營南海的重要佐證。20世紀70年代以來,我國國家文物局及廣東、海南的文物部門先后組織了多次考古調查和挖掘,在西沙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及其海域發(fā)現了不同歷史時期的大量遺跡、遺物,包括陶器、瓷器、銅器、鐵器、石器、錢幣、象牙、石雕以及各類廟宇、墓碑,水井、茅屋、石碑等等,這些遺跡遺物折射出中國人民開拓南海、開發(fā)南海、經營南海的完整歷史過程,南海由此成為中國漁民名副其實的“祖宗?!?,同時為歷代中國政府治理南海、管轄南海奠定了社會基礎。
至今保存在大陸和臺灣的民國政府檔案,清晰地記錄了近代中國政府對南海諸島所實施的管轄。
比如:1933年法國殖民者侵占南沙島礁,制造了“九小島事件”。這一非法行為引起中國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強烈反對和抵制。1933年7月26日國民政府外交部致電法國政府提出嚴重抗議,指出南沙群島“僅有我(國)漁人居留島上,在國際間確認中國領土”。
再比如:1934年12月和1935年3月,內政部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先后召開第25次會議和第29次會議,專題研究南海島礁名稱和地圖刊布問題,并分別在1935年1月和4月公布了“我國南海諸島各島嶼中英文地名對照表”和《中國南海各島嶼圖》,這是中國政府首次對南海諸島進行官方性質的“標準化”命名、首次出版具有官方性質的南海專項地圖。
二戰(zhàn)后,我國政府接收和恢復西沙、南沙群島主權,有完整的檔案記錄。根據民國政府檔案,1946年9月2日,結果內政、外交、國防三部會商后,以國民政府的名義發(fā)布了收復西南沙群島的訓令。在完成接收工作后的1947年2月28日,國民政府發(fā)布了完成接收公報。1947年國民政府內政部給廣東省政府的函件中,明確指出我國南海領土范圍最南至曾母灘;西南沙群島主權之公布由內政部命名后,公告全國;同時指示由海軍總司令部將各群島所屬各島盡可能予以進駐。1947年11月國民政府再次審定南海諸島及其所屬各島礁沙灘名稱,并于12月1日公布了“南海諸島新舊地名對照表”。至1948年2月內政部還公布了《南海諸島位置圖》,完整標示了南海諸島名稱和斷續(xù)線。
歷史文獻和地圖、政府檔案和考古資料,為我們論證南海諸島主權和海洋權益提供了大量關鍵證據,這些歷史證據不僅具有多樣性、官方性和權威性,而且呈現出連貫性、穩(wěn)定性和繼承性。而這樣的歷史證據,是任何一個周邊國家不具備的。事實表明,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來源于兩千多年的經營和治理,在漫長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中國提出異議。而中國兩千多年對南海的經營和治理,完全符合國際法關于國家領土取得的若干基本原則。
由此可見,中國擁有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歷史事實是確鑿的,歷史脈絡是清晰的,歷史依據是充分的,歷史地位是合法的,是任何人無法抹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