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法規(guī)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制度治黨和依規(guī)治黨的重要依據。從黨規(guī)黨紀的發(fā)展歷史來看,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針對這一問題有過諸多深入思考。他從黨內外實際出發(fā),圍繞黨的領導與黨的建設、黨規(guī)與國法、遵規(guī)與執(zhí)紀等問題作出過許多論述,為推動黨規(guī)黨紀的理論和實踐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需要指出的是,當時我們黨尚未對黨規(guī)、黨紀、黨法等概念作出嚴格區(qū)分,所以鄧小平在表述中往往將其等同視之并交叉使用。但無論表述為黨規(guī)、黨紀還是黨法,都旨在強調制度對管黨治黨的重大作用。
一、通過黨規(guī)黨紀建設,強化黨的領導和提升組織優(yōu)勢
黨規(guī)黨紀是管黨治黨的利器,也是提升黨的凝聚力、戰(zhàn)斗力、組織力的重要手段。鄧小平十分注重黨規(guī)黨紀對強化黨的領導和提升黨的組織優(yōu)勢的重要作用。
第一,通過加強黨規(guī)黨紀建設,不斷加強黨的領導。改革開放之初,受“文化大革命”遺留下來的一系列問題的影響,黨的紀律、作風等“還沒有完全恢復”,導致“我們黨在人民當中的威信不如過去了”,黨的領導弱化,不能發(fā)揮應有的作用。與此同時,在打開國門的大背景下,中國與世界的交往聯(lián)系日趨密切,但美西方的所謂自由、民主思潮也趁機涌入,使得部分黨員干部在思想上發(fā)生了混亂,甚至產生了迷信美西方政治體制、思想文化、生活方式的觀念。社會上存在著無政府主義的思想,一些人認為脫離黨的領導,國家的建設和發(fā)展照樣可行。
基于此,在1980年新年伊始的干部會議上,鄧小平重點談到通過黨規(guī)黨紀來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的問題。他強調:“為了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加強黨的紀律。”鄧小平指出,黨的紀律廢弛危害極大,“由于紀律相當廢弛,許多黨員可以自行其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決定,黨規(guī)定的任務,可以不執(zhí)行或不完全執(zhí)行。一個黨如果允許它的黨員完全按個人的意愿自由發(fā)表言論,自由行動,這個黨當然就不可能有統(tǒng)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戰(zhàn)斗力,黨的任務就不可能順利實現”。為了恢復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改善黨的領導能力,重塑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望,鄧小平強調,“必須嚴格地維護黨的紀律,極大地加強紀律性。個人必須服從組織,少數必須服從多數,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全黨必須服從中央。否則,形成不了一個戰(zhàn)斗的集體,也就沒有資格當先鋒隊”??梢姡囆∑綄猿趾图訌婞h的領導同黨規(guī)黨紀建設緊密關聯(lián),也闡明了黨的制度建設對于鞏固黨的領導的深刻影響。
第二,通過加強黨規(guī)黨紀建設,始終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1956年9月,鄧小平在黨的八大上作《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時就指出,要從黨的制度上作出適當的規(guī)定,以便從黨的內部對黨的組織和黨員實行嚴格的監(jiān)督。隨著撥亂反正工作的逐步深入,黨內一部分人由于過去長期受“左”的思想影響,質疑黨中央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性,此外還有極少數人曲解“解放思想”的口號,否定黨的主張。這些在黨組織中出現的思想不統(tǒng)一甚至“唱反調”問題,直接影響到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解決這些問題,鄧小平強調,必須“加強全黨的組織性、紀律性”。1983年,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作出關于整黨的決定,準備用三年時間在全黨實現統(tǒng)一思想、整頓作風、加強紀律、純潔組織的目標。
除了需要通過紀律建設來增強黨組織的純潔性,鄧小平還從歷史上紀律性對革命成功的貢獻入手,闡釋了黨規(guī)黨紀建設對革命成功、隊伍建設、組織發(fā)展的重要意義。在1982年7月4日的軍委座談會上,他指出:“我跟理論界同志談了為什么要強調守紀律。他們贊成提這個要求。沒有紀律可不行啦。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沒有紀律不行。我們過去革命,就是靠紀律,而且是自覺的紀律。中國共產黨成立后,最好的風氣就是這個?!睂Υ藛栴},鄧小平曾舉了轉戰(zhàn)大別山期間人民軍隊遵守軍紀贏得群眾認可的事例,彰顯出紀律嚴明是我們黨和軍隊的鮮明特征,也是保持黨組織優(yōu)良面貌,贏得人民群眾真心擁戴的重要保障。他說:“大別山有個地區(qū),二十多年來反對我們,反攻后,我們第一次去,老百姓跑了,但我軍紀律很好,東西一概沒動,打掃了清潔。第二次我們去,老百姓就不跑了,他們說,知道你們這樣好,我們還跑干什么?”同時,在鄧小平看來,有紀律的黨,才是有戰(zhàn)斗力的黨,紀律是提升組織凝聚力的關鍵所在。他強調:“黨應該是一個戰(zhàn)斗的隊伍,是無產階級的先鋒隊,應該是統(tǒng)一的、有高度覺悟的、有紀律的隊伍。只有恢復到這種狀態(tài),黨才能有戰(zhàn)斗力。”
二、處理好黨規(guī)黨紀同理想、民主、權利的關系
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既強調紀律嚴明、責任優(yōu)先、義務為重,又注重理想指引、發(fā)揚民主和權利保障。對此問題,鄧小平圍繞黨規(guī)黨紀同理想、民主、權利的關系,作出過許多重要論述,為推動黨規(guī)黨紀建設更加科學完善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實踐遵循。
第一,理想和紀律緊密關聯(lián),要正確認識二者關系。在鄧小平看來,理想和紀律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理想是對紀律的指引,紀律是對理想的保障。在1985年3月的全國科技工作會議閉幕式上,鄧小平作了《改革科技體制是為了解放生產力》的講話后,又即席作了一番講話,強調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時,“一定要堅持發(fā)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教育全國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這四條里面,理想和紀律特別重要”。他指出:“要特別教育我們的下一代下兩代,一定要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有了理想,還要有紀律才能實現。我們這么大一個國家,怎樣才能團結起來、組織起來呢?一靠理想,二靠紀律。組織起來就有力量。”這不僅是對科技工作者的要求,也是對全黨提出的期望。在1985年9月召開的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鄧小平進一步說明了理想與紀律的關系,強調了理想與紀律對于我們黨的重要性。他說:“過去我們黨無論怎樣弱小,無論遇到什么困難,一直有強大的戰(zhàn)斗力,因為我們有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鐵的紀律。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這都是我們的真正優(yōu)勢。”
我們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任何一個中共黨員都要樹牢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但實現理想的過程從來不是一帆風順的,紀律約束就成為確保革命隊伍不斷朝理想邁進的保障。針對改革開放后出現的資產階級思想泛濫、極端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在黨內擴散等問題,鄧小平強調,“沒有理想是不行的,沒有紀律也是不行的”,“沒有理想,沒有紀律,就會像舊中國那樣一盤散沙,那我們的革命怎么能夠成功?我們的建設怎么能夠成功?”實現社會主義性質的四個現代化是我們階段性的理想和目標,而執(zhí)行紀律才能確保我們始終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強化黨中央集中統(tǒng)一領導,形成全黨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合力,否則就會使資產階級自由化、自行其是、一切向錢看等不正之風在黨內泛濫,損害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全局。因此,必須既抓理想,又抓紀律,中國“絕不能走西方資本主義道路”,“對搞資產階級自由化并且觸犯了刑律的人,不嚴肅處理是不行的”。
第二,提倡發(fā)揚黨內民主和強調紀律約束都是必要的。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也是社會主義民主在黨內的反映,與黨的紀律是分不開的。圍繞這一關系,鄧小平指出:“合理的紀律同社會主義民主不但不是互相對立的,而且是互相保證的?!薄安灰h的領導的民主,不要紀律和秩序的民主,決不是社會主義民主?!彼?,黨內民主是有條件和范圍的,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紀律,如果片面強調發(fā)展民主而忽視了紀律,就會在黨的建設事業(yè)中引發(fā)重大風險。因此,鄧小平在1980年1月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明確指出:“黨內的民主和紀律都是必要的?!?/p>
要深刻理解這個關鍵論斷,必須弄清楚兩個問題,一個是如何認清西方民主的問題,另一個是如何正確認識民主集中制的問題。鄧小平對此都進行了回答。他強調:“民主只能逐步地發(fā)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亂不可。我們的社會主義建設,必須在安定團結的條件下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我特別強調有理想、有紀律,就是這個道理。如果搞資產階級自由化,脫離了黨的領導,十億人民沒有一個凝聚力,就喪失了戰(zhàn)斗力。”這就是說,要清醒認識到西方的民主模式不適合中國,更不能將其原則、制度等內容簡單照搬到黨內政治生活中,一定要牢牢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特別是要堅持黨的領導。西方的資產階級民主本質上是代表少數人和少數利益集團的利益,往復于多黨輪流坐莊和惡性競爭的泥潭,終究會因黨派利益、階級利益、區(qū)域和集團利益紛爭而導致社會撕裂。針對一些青年容易受到美西方所謂自由、民主思潮影響的情況,鄧小平說:“要向青年進行有理想、有紀律的教育。沒有理想和紀律,建設四化是不可能的。許多青年崇拜西方的所謂自由,但什么叫自由他們并不懂。要使他們懂得自由和紀律的關系?!痹谡_認識民主集中制的問題上,鄧小平強調:“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統(tǒng)一;沒有集中統(tǒng)一,黨就沒有戰(zhàn)斗力。我們黨要永遠保持集中統(tǒng)一。這樣的黨,才真正有戰(zhàn)斗力。但是,只有在民主基礎上,在充分發(fā)揚民主的基礎上,才能夠建立這樣一個統(tǒng)一的黨,有紀律的黨,有戰(zhàn)斗力的黨?!彼€指出:“我們實行的民主集中制,這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民主集中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一個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币_認識民主和集中的關系、正確理解自由和紀律的關系,依靠正確的組織原則把黨鍛造成一塊攻無不克、戰(zhàn)無不勝的堅硬鋼鐵。
第三,在強調黨規(guī)黨紀制度約束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對黨員權利的保障。鄧小平認為,加強黨的建設,不能一味通過紀律片面加強集中,還應當注意保障黨員的權利。早在黨的八大上作修改黨章的報告時,鄧小平就針對黨的七大后大量吸收黨員的情況指出,在努力提高黨員質量和標準的同時,也應當注意保護和擴大黨員的民主權利。他強調:“這些黨員也仍然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并且仍然有權向所屬的黨組織和高級的黨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黨組織不應該用紀律迫使他們放棄這些意見。這對于黨不但沒有害處,而且可以有某種益處?!倍?,他還特別介紹了八大黨章草案的一項特別規(guī)定:“侵害黨員的權利,就是違反黨的紀律,應當給予紀律處分。這是對于黨員權利的有力保障?!?/p>
改革開放后,針對“文化大革命”中權力過分集中、部分黨員干部將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導致家長制作風,尤其是實踐中出現的扭曲“下級服從上級”原則而導致否定黨內同志之間平等關系等問題,鄧小平特別強調要加強對黨員權利的保障。他在1980年8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講話指出:“不論是擔負領導工作的黨員,或者是普通黨員,都應以平等態(tài)度互相對待,都平等地享有一切應當享有的權利,履行一切應當履行的義務?!笨梢哉f,保障黨員權利能夠塑造黨的民主形象和活潑氛圍,能夠促使黨員心悅誠服地認同黨的決策,有助于在凝聚共識的基礎上統(tǒng)一行動。不過,鄧小平也指出黨員權利的保障是建立在遵守黨規(guī)黨紀的前提之上的。他強調:“黨員必須執(zhí)行黨的決議,雖然在執(zhí)行中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如果不執(zhí)行,那就是違反黨的紀律?!痹趯?zhí)行黨的決議作為黨紀的問題上,鄧小平也有過進一步的解釋。他認為,保障權利、發(fā)揚民主和紀律約束都是必要的,但民主是有條件的,不能破壞集中。他指出,黨員有提各種意見的權利,不讓黨員講意見不對,但黨員講了意見后還要堅決執(zhí)行黨的決議和指示。在黨內會議上可以講意見,但在黨外不能散布不滿情緒。
三、正確認識黨規(guī)黨紀與國家法律的關聯(lián)
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鄧小平對黨內制度和國家法制的恢復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他重申黨規(guī)黨紀的重要性,鮮明指出不僅國要有國法,黨還要有黨規(guī)黨法,兩套規(guī)范體系都必不可少。在黨紀國法的關系上,他主張兩者要保持必要分工和彼此邊界,但二者又是緊密聯(lián)系的,即遵守國家法律、落實黨和國家政策都是黨員遵規(guī)守紀的應有之義。
第一,黨規(guī)黨紀與國家法律是兩套規(guī)范體系,都必不可少。自毛澤東在1938年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提出“黨規(guī)”概念之后,包括鄧小平在內的黨內不少領導同志在不同場合都使用過“黨規(guī)黨法”“黨規(guī)黨紀”等表述,有力促進了全黨遵規(guī)守紀意識的形成。例如,在1961年12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鄧小平圍繞黨的工作問題提出了七項要求,其中最后一項是“我們要嚴格黨的生活,包括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教育,黨規(guī)、黨法、黨性的教育”。可見,鄧小平將加強黨規(guī)黨法的教育作為嚴肅黨的政治生活、樹立黨內規(guī)矩意識的重要途徑。在1978年為召開十一屆三中全會作準備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鄧小平作了題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講話,其中提出了加強法制和建立黨規(guī)黨法的雙重任務。在講完“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之后,鄧小平強調:“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guī)黨法?!边@句話簡明卻又意味深長,一方面黨規(guī)黨紀與國家法律都必不可少,另一方面黨規(guī)和國法又是兩套獨立的規(guī)范體系,在黨的建設和國家治理中發(fā)揮不同的作用。在1986年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討論關于精神文明建設布局問題時,鄧小平又重申這一思想。他指出,要抓黨風和社會風氣,不管牽扯到誰,都要按照黨紀、國法查處。講到最后,他強調:“搞四個現代化一定要有兩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謂兩手,即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黨有黨紀,國有國法?!?/p>
在國有國法、黨有黨規(guī)黨紀這一思想指引下,鄧小平提出了依靠制度管黨治黨的重要理念,強調要重塑規(guī)矩意識,堅決改革當時已有制度中的弊端。在1980年8月18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時,鄧小平強調:“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蓖瑫r,針對過去因為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所發(fā)生的錯誤,比如官僚主義、家長制、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等弊端,他進一步指出了管黨治黨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只有對這些弊端進行有計劃、有步驟而又堅決徹底的改革,人民才會相信我們的領導,才會信任黨和社會主義,我們的事業(yè)才會有無限的希望”。所以,鄧小平強調進行制度改革,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渙散黨的紀律,而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紀律。也正因如此,黨的十三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在黨的建設上要走出一條“靠改革和制度建設的新路子”。除此之外,鄧小平還極具創(chuàng)見性地將黨規(guī)黨紀與國家法律描述為一種保障關系,即“沒有黨規(guī)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初步厘清了兩套規(guī)范體系之間的效力保障關聯(lián)。
建章立制是加強黨規(guī)黨紀建設,逐漸恢復和鞏固黨的領導,提高黨的戰(zhàn)斗力的重要抓手。鄧小平指出:“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guī)黨法”,是管黨治黨的總規(guī)矩。奠定改革開放以來整個黨規(guī)黨紀制度體系基礎的十二大黨章,就是在鄧小平的直接指導下制定完成的。在制定過程中,對新黨章應當規(guī)定哪些內容,他多次作出明確指示。比如,他要求規(guī)定清楚“合格黨員的標準”,強調:“對黨員的要求一定要嚴格”,“九大、十大搞的黨章,實際上不大像黨章,黨員有些什么權利和義務,究竟怎么樣才算個共產黨員,不合條件怎么辦,都沒有規(guī)定好,需要修改”。他還指出:“黨章要寫好,讓人看了以后,感到面目一新,對黨有信心、有希望,照新黨章辦事就能把黨整頓好?!背它h章外,1980年2月通過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也是在鄧小平的推動下制定的。這部《準則》是中共中央逐步建立健全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和監(jiān)督制度,黨內組織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化、制度化的重要產物。《準則》加強了“文化大革命”之后黨內政治生活的規(guī)范性,使黨內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正軌,有利于恢復和健全黨內民主、維護黨的集中統(tǒng)一、嚴肅黨的紀律、促進黨的團結,進一步鞏固了黨的領導基礎。
第二,主張黨規(guī)黨紀與國家法律要保持必要分工和彼此邊界。正確認識黨紀與國法的關系,是黨規(guī)黨紀建設必須回答好的問題。如果出現簡單以黨紀代替國法的現象,不僅會導致國家法治不彰,降低全社會對法治的敬畏,不利于人民群眾樹立起依法辦事的意識,而且嚴重影響黨的權威性,減損黨的公信力。對此問題,鄧小平認為,兩套制度規(guī)范體系之間要保持必要的分工和邊界,不能以黨規(guī)黨紀代替國法。1986年6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在聽取關于端正黨風工作情況的匯報后,鄧小平指出:“黨要管黨內紀律的問題,法律范圍的問題應該由國家和政府管”。就端正黨風的問題,鄧小平也著重從黨規(guī)黨紀與國家法律這兩套制度體系適用范圍的角度作了提醒:“糾正不正之風中屬于法律范圍、社會范圍的問題,應當靠加強法制和社會教育來解決。”這啟發(fā)我們,黨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多元規(guī)范所構成的制度系統(tǒng),既有黨規(guī)黨紀約束有關黨的建設的方方面面,又有國家法律調整一般法律關系,此外還存在大量的社會規(guī)范通過道德和教化等方式來推動社會治理。鄧小平的這一論述,具有前瞻性和戰(zhàn)略性,為此后我們黨逐步理順黨政關系、實現黨規(guī)國法并聯(lián)共振提供了重要啟發(fā)。
第三,在對黨組織和黨員的行為要求上,遵守國家法律與遵規(guī)守紀是高度一致的。盡管黨規(guī)黨紀與國家法律保持必要的邊界,但兩者仍然存在高度關聯(lián)。它們都是黨組織和黨員的行為指引,遵守國家法律本身就屬于黨規(guī)黨紀的要求。鄧小平針對黨員遵紀守法問題指出:“無論是不是黨員,都要遵守國家的法律,對于共產黨員來說,黨的紀律里就包括這一條。遵守紀律的最高標準,是真正維護和堅決執(zhí)行黨的政策,國家的政策?!?/p>
四、黨員要自覺遵規(guī)守紀,黨組織要嚴格執(zhí)規(guī)執(zhí)紀
執(zhí)行落實黨規(guī)黨紀,既包括黨員遵規(guī)守紀的過程,也包括黨組織執(zhí)規(guī)執(zhí)紀的過程。對于黨員自覺做到遵規(guī)守紀而言,鄧小平強調黨規(guī)黨紀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許有特權和例外存在,領導干部應作出表率并積極帶頭踐行黨規(guī)黨紀特別是黨的政治紀律,發(fā)揮模范引領作用。對黨組織執(zhí)規(guī)執(zhí)紀而言,鄧小平強調通過監(jiān)督檢查機關鐵面無私的工作,來提升黨規(guī)黨紀的執(zhí)行效率,增強黨員干部遵規(guī)守紀的觀念意識。
第一,黨規(guī)黨紀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許有超越紀法的特權存在?!拔幕蟾锩睍r期,黨規(guī)黨紀建設遭受嚴重挫折,難以發(fā)揮規(guī)范作用。改革開放后,總結和吸取黨的歷史中的經驗教訓,重塑規(guī)矩意識,成為我們黨必須完成的任務。為此,鄧小平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明確指出:“全體黨員和黨的干部,人人遵守黨的紀律,是恢復黨和國家正常政治生活的起碼要求?!贬槍Ξ敃r群眾反映強烈的違規(guī)占用住房、公車等干部特殊化、以權謀私等不正之風,鄧小平提出,要“在最短期內,制定出幾條必須遵守的章程和紀律”?!拔覀兿葟膶Ω呒壐刹康纳畲鲎鞒鲆?guī)定開始,再逐步地作出關于各級干部的生活待遇問題的一些規(guī)定,克服特殊化。”在1980年8月所作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講話中,鄧小平進一步指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薄罢l也不能違反黨章黨紀,不管誰違反,都要受到紀律處分,也不允許任何人干擾黨紀的執(zhí)行,不許任何違反黨紀的人逍遙于紀律制裁之外?!?/p>
除了經濟、生活領域的特殊化,思想政治領域的特殊化也是我們黨當時亟待解決的問題。改革開放后,西方資產階級腐朽思想文化趁勢涌入,我國在意識形態(tài)和思想文化領域受到巨大沖擊,出現不少曲解或否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黨的領導的聲音。一些黨員受此影響,“個人主義思想泛濫”,無視黨的紀律、任意發(fā)表言論、作出行動。鄧小平對社會上出現的錯誤思潮及其對黨內的負面影響,以其特有的政治敏感,意識到這是重大的原則性問題。1983年10月,鄧小平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講話指出,思想戰(zhàn)線不能搞精神污染,其中多次提及遵守黨紀的問題。在講到加強黨對思想戰(zhàn)線的領導時,他重點強調了黨員一律平等遵守黨紀的要求:“所有共產黨員都要增強黨性,遵守黨的章程和紀律。不管是什么專家、學者、作家、藝術家,只要是黨員,都不允許自視特殊,認為自己在政治上比黨高明,可以自行其是”。
第二,黨員遵規(guī)守紀,首要的是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嚴守黨的政治紀律,首要是堅持和加強黨中央集中統(tǒng)一領導,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早在1956年,鄧小平牽頭負責黨的八大黨章修改工作時,就對一些黨員存在的愛好自成系統(tǒng)、政治上自由行動、不喜歡黨的領導和監(jiān)督、不尊重中央和上級的決定等錯誤行為作出了批評。在鄧小平看來,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首要是必須毫不打折地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政治紀律問題。在他的指導下,1980年2月通過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共規(guī)定了十二條要求,其中“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維護黨的集中統(tǒng)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黨性,根絕派性”等內容都是圍繞黨的政治紀律展開的。在1980年12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鄧小平向全黨鮮明提出:“要嚴格執(zhí)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堅持不懈地糾正各種不正之風,特別要堅決反對對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采取陽奉陰違、兩面三刀的錯誤態(tài)度?!薄案骷壗M織、每個黨員都要按照黨章的規(guī)定,一切行動服從上級組織的決定,尤其是必須同黨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這一點在現在特別重要。誰要違反這一點,誰就要受到黨的紀律的處分?!?/p>
第三,嚴守黨規(guī)黨紀,各級領導干部必須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確保黨規(guī)黨紀有效執(zhí)行和高效實施,離不開各級領導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鄧小平強調:“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嚴守黨紀。對于違犯黨紀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執(zhí)行紀律,做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备母镩_放初期,在倡導高級干部帶頭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的背景下,鄧小平推動制定了《關于高級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guī)定》,從高級干部的十項具體待遇入手,以上率下整頓黨風,改善黨群關系、干群關系。他特別強調:“如果我們高級干部首先把這方面存在的問題解決了,就能理直氣壯地去解決全國在其他方面存在的這類問題。上面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就沒有講話的權利,人們會問,你們自己怎樣呢?搞這個生活待遇的規(guī)定現在是時候了?!迸c之類似,在《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制定之后,鄧小平進一步強調了領導干部帶頭遵守黨規(guī)黨紀的具體要求。他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更應該嚴格遵守黨章,遵守《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起模范作用?!?/p>
第四,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jiān)督檢查。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須建立完善的執(zhí)行機構才能確保鐵紀生威。早在1953年的第二次全國監(jiān)察工作會議上,鄧小平就指出:“紀律是一個鞭子,鞭策國家工作人員把工作做好。這就要加強監(jiān)察工作,發(fā)動群眾監(jiān)督?!睂τ诒O(jiān)察工作的問題,他進一步解釋道:“加強監(jiān)察工作就是加強反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提高國家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培養(yǎng)他們的紀律觀念?!痹诜鬯椤八娜藥汀薄⒔Y束“文化大革命”之后,黨內紀檢工作的恢復問題重新提了出來。1977年8月通過的十一大黨章重新恢復了設置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條款,緊接著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恢復重建了中央紀委。關于恢復紀委的重要性,鄧小平強調:“對各級干部的職權范圍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種條例,最重要的是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jiān)督檢查”。關于紀委的工作職能,鄧小平將之概括為:“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組織部門的任務不只是處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維護黨規(guī)黨法,切實把我們的黨風搞好”。也就是說,紀委不僅要處理案件,而且要通過維護黨規(guī)黨法、切實搞好黨風來保障黨的政治路線的貫徹執(zhí)行。對此問題,他在1980年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又特別強調,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要把是否同黨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為工作重點。
縱觀黨的歷史,我們黨高度重視黨規(guī)黨紀建設,這也是中國共產黨能夠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原因之一。重溫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對黨規(guī)黨紀建設的認識和思考,對于我們進一步理解黨規(guī)黨紀的理論問題、推動黨規(guī)黨紀的實踐發(fā)展具有重要啟示意義。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的建設教研部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