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而有為尤須不忘初心
■歐陽明
習主席在“七一”講話中,告誡全黨同志要敬畏人民、敬畏組織、敬畏法紀,做到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黨員領導干部畏而有為,就應將黨章黨規(guī)立起來通上電,從黨的根基、組織的培養(yǎng)、制度的籠子三重維度中重溫“為了誰、依靠誰”的為官初心,在改革大潮中勇立潮頭。
敬畏人民,就是要牢記黨的根基在于人民,人心向背事關存亡。古人云:“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人民群眾是實踐活動的認識者、參與者、改造者,具有推動和改造歷史的力量?;春?zhàn)役中,我軍以少勝多,陳毅元帥評價為群眾“用獨輪車推出來的勝利”,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如今,軍隊作風轉改面臨“四大風險”考驗,一條重要的“病根”就是個別黨員干部對人民群眾主體地位作用存在認識偏差。我們應當牢記,沒有基層就沒有機關,沒有戰(zhàn)士就沒有干部。廣大黨員干部只有牢固樹立群眾主體意識,松開文電、檢查、評比中“無形的手”,尊重基層的自主權、知情權、監(jiān)督權,激活基層建設的“一池春水”,才能在作風轉改和戰(zhàn)斗力提升上,取得扎實成效。
敬畏組織,就是要感念個人成長在于組織,知恩善為敢于擔當。習主席指出:“好干部不會自然而然產生。成長為一個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組織培養(yǎng)。”沒有了組織,縱有天大本事也毫無用武之地;背離了組織,再多的榮耀也會化為烏有。一個人什么時候容易犯錯誤?就是在得心應手、隨心所欲,把自己游離于組織之外,甚至凌駕于組織之上的時候。當下,軍隊改革進入深水區(qū),險灘激流增多,黨員干部要把“四個服從”擺在突出位置,感恩組織培養(yǎng),恪守組織紀律,時刻保持與黨中央思想上同心、行動上看齊,確保工作作風不減、工作勁頭不降。
敬畏法紀,就是要謹記成德成事在于法紀,守法敬法模范踐行。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動有所律。紀律嚴明是我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在黃克功案件中提出:“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zhí)行比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領導干部手握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能因身為“關鍵少數(shù)”而成為“失管少數(shù)”。當前,全面依法從嚴治軍向縱深推進,黨員干部要主動擔當起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將法紀意識作為成德成事的“必修課”和“防火墻”。要祛除人治思維和長官心態(tài),時刻處于法治之中、法治之下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爭當踐行法治的“領頭雁”和“風向標”,態(tài)度上認認真真、行動上扎扎實實,從自身做起維護法治權威,確保從嚴治黨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