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車司機發(fā)現(xiàn)并舉報間諜
某軍事研究所工作人員趙某,在單位門口附近書店購書時,被一外國人搭訕,向其咨詢相關學術問題,并借機詢問其工作情況,承諾以重金購買內部資料。趙某嚴詞拒絕,并立即撥打“12339”舉報電話反映此情況。國家安全機關經過調查,發(fā)現(xiàn)該外國人具有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背景,對趙某給予了獎勵。
出租汽車司機王某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幾名外國人隨身攜帶不明裝備,在軍事禁區(qū)附近逗留,遂撥打“12339”舉報電話向國家安全機關反映情況。經國家安全機關深入調查,發(fā)現(xiàn)這幾名外國人具有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背景,欲用地下探測設備刺探我軍事核心秘密。國家安全機關為此向王某發(fā)放了獎金。
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相關負責同志表示:要進一步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反奸防諜、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要通過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國家安全意識和防范、制止間諜行為的能力,使人民群眾練就一雙“火眼金睛”,讓各種間諜行為無處遁形,努力構筑起反奸防諜“鋼鐵長城”,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首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