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服來源有多種方式
抗日戰(zhàn)爭時期,由于軍事斗爭形勢和經濟條件的限制,八路軍、新四軍的服裝來源,主要由各大戰(zhàn)略區(qū)部隊采取多種方式解決。
國民黨政府供給 抗戰(zhàn)初期,根據國共兩黨達成的協(xié)議,國民黨政府曾給八路軍、新四軍發(fā)放過一些武器彈藥和軍需物資。1937年8月,八路軍剛改編時曾撥給4.5萬套單、棉軍衣,以及帽子、皮帶、綁腿、掛包、軍毯等軍需品。八路軍出師華北路過太原時,閻錫山補充了一些彈藥和棉衣、棉鞋。1938年改發(fā)服裝費和部分材料。1939年—1940年,國民黨政府減少了供應,只發(fā)棉衣和供縫補服裝的布料,而且也沒有按許諾的兌現。1940年11月完全停供。
部隊自行籌措 八路軍、新四軍的被裝很大一部分由各部隊自行籌措解決。例如,八路軍一二〇師在賀龍師長、關向應政委的率領下,于1937年9月8日從陜西開赴晉西北,在敵后開展游擊戰(zhàn)爭。入冬后,1萬多名戰(zhàn)士還穿不上棉衣。為保證部隊過冬,由關向應政委親自出面,帶著宣傳部長、供給部長和軍實科長到山西臨縣做工作,在臨縣商會幫助下,暫借到棉衣1萬套、棉被7000條、棉鞋2000雙,總算解決了部隊的冬裝問題,渡過了抗戰(zhàn)后的第一個寒冬。一一五師獨立團,平型關戰(zhàn)役后隊伍擴編。為了解決部隊的冬裝問題,在新收復的山西靈丘、廣靈、渾源、陽源和河北的淶源、易縣等縣城和集鎮(zhèn)收購棉花、布匹,由供給處組織當地裁縫店鋪突擊制做兩個月,解決了部隊棉衣問題。
軍隊被服廠生產自制 為了解決被服生產供應,八路軍、新四軍各軍區(qū)都建有被服廠、紡織廠、鞋廠等,承擔被服裝具生產任務,有的做到全部自給,有的部分自給。1939年僅八路軍總部被服廠,每日能生產400套單衣,200套棉衣;織布廠每月織布200匹;染布廠每日染布50—100匹。1939年前,八路軍全軍共辦被服、紡織、制鞋等軍工廠79個,擁有軍工4600人。被服裝具廠從1939年后發(fā)展較快。到抗戰(zhàn)結束時八路軍、新四軍共創(chuàng)辦軍需工廠400多個,職工約4萬多人,主要設備約9千多臺,對于保障部隊被服需要,起了重要作用。
晉察冀軍區(qū)被服廠為前線八路軍戰(zhàn)士趕制軍衣。
根據地政府和人民的支持 邊區(qū)和根據地政府為解決部隊軍需作出了很大貢獻。如陜甘寧邊區(qū)政府決定,從1942年9月,對被服供應實行一元化領導,將中央和軍隊的紡織廠、被服廠都交財政廳,順利地完成了下半年的生產任務。共發(fā)部隊軍衣100889套,襯衣17537套,單鞋106361雙,棉衣31790套,棉鞋54838雙。1943年,邊區(qū)政府服裝制造能力顯著提高,為軍隊生產服裝12萬套,染布2萬匹,彈花20萬斤。經過兩年的努力,布匹自給率達到70%以上,基本上保證了部隊的供應。
抗日根據地群眾,特別是廣大婦女,為八路軍、新四軍縫制被服做出了很大貢獻。據1942年8月2日第十八集團軍后勤部、野戰(zhàn)供給部《給各軍分區(qū)供給處服裝縫制工作的指示》,“軍鞋的解決基本上應依靠發(fā)動地方群眾制作”。原新四軍直屬供給處主任甄子明在回憶文章中寫道:部隊在服裝供應方面,主要靠自己建立被服工廠生產。但有大量鞋子則由地方婦救會發(fā)動群眾制做,以慰勞部隊的名義供給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