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 (記者劉奕湛)軍人崇尚和珍惜榮譽,將榮譽視為生命。26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二審稿明確,軍人的榮譽和名譽受法律保護。軍人獲得的榮譽由其終身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經(jīng)法定程序不得撤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詆毀、貶損軍人的榮譽,侮辱、誹謗軍人的名譽,不得故意毀損、玷污軍人的榮譽標識。
草案二審稿提出,違反本法規(guī)定,侵害軍人的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明確表彰方式、強化媒體責任、擴大禮遇對象,根據(jù)有些常委會委員、地方和社會公眾建議,草案二審稿增加以下規(guī)定:國家通過授予勛章、榮譽稱號和記功、嘉獎、表彰、頒發(fā)紀念章等方式,對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軍人給予功勛榮譽表彰;廣播、電視、報刊、互聯(lián)網(wǎng)等媒體,應當積極宣傳軍人的先進典型和英勇事跡;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走訪慰問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地方人民政府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舉行重要慶典、紀念活動時邀請軍人家屬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代表參加。
有些常委會委員、單位和社會公眾提出,本法是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應突出軍人特殊地位和職責使命,建議專章對軍人地位作出規(guī)定。對此,草案二審稿增加“軍人地位”一章,規(guī)定軍人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基本成員,是全國各族人民愛戴的人民子弟兵,是人民軍隊捍衛(wèi)國家主權、統(tǒng)一、領土完整的堅強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并相應規(guī)定軍人擔負的具體職責使命。
此外,草案二審稿還對女軍人特殊權益保障作出規(guī)定,女軍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軍隊應當根據(jù)女軍人的特點,合理安排女軍人的工作任務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為女軍人提供特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