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在“獵狐2014”專項行動中抓獲的犯罪嫌疑人龐某被押解回國。當日,中國警方在泰國執(zhí)法部門配合下抓獲的四名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從泰國曼谷被順利押解回北京。 “反腐”注定將成為人們盤點2014年時繞不過去的重大主題。這一年,反腐行動在規(guī)模、密集程度、深入性以及制度探索方面,均呈現(xiàn)出前所未有的高強態(tài)勢。全世界都關注到,中國政府正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和“零容忍”的態(tài)度,堅決懲治腐敗分子,推動從嚴治黨和社會改革。新華社發(fā) (資料圖)
新華網北京12月4日電(記者鄒偉、羅沙)代號為“獵狐2014”的全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開展135天以來,先后從60個國家和地區(qū)抓獲外逃經濟犯罪人員428名。
公安部4日召開全國公安機關“獵狐2014”大決戰(zhàn)視頻會,對外通報了這一最新戰(zhàn)果。
在已抓獲的428人中,涉案金額千萬元以上的141名,逃往境外超過10年的32名。共有231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占全部緝捕數(shù)的54%;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聯(lián)合發(fā)布敦促自首通告后,主動投案自首的有173名。
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歐等地實現(xiàn)追逃新突破
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負責人介紹,行動開展4個多月以來,公安部先后派出60余個緝捕組赴境外展開集中緝捕,并派出10余個工作組赴重點地區(qū)進行督導。
在各地,廣東、浙江、江蘇、福建、上海、山東等省市公安機關參戰(zhàn)單位行動迅速、全力以赴,專項行動戰(zhàn)果突出。其中,湖北成立了5個督導專班進行巡回督導,通過面對面找差距、挖潛力、教辦法,有力地促進了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浙江省寧波市公安機關不斷強化各項保障工作,積極協(xié)調相關部門為民警辦理出國護照提供“綠色通道”,確保了境外追逃工作順利進行。
“100天抓獲188名,120天抓獲288名,135天抓獲428名。”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負責人介紹,專項行動充分運用現(xiàn)代科技手段、堅持科技引領方法創(chuàng)新、強化國際警務合作,打信息戰(zhàn)、合成戰(zhàn)、法律戰(zhàn);重點地區(qū)重點推進,適時展開集中緝捕,相繼抓獲多名外逃多年、加入他國國籍的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取得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并實現(xiàn)了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歐等地追逃工作的新突破。
通告期內表達自首意愿并在年底前回國也可從輕處罰
據(jù)介紹,在行動中,全國公安機關始終堅持緝捕與勸返并重的原則,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10月10日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圍繞在逃人員的親友和重要關系人,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做好規(guī)勸,最大限度地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
記者了解到,通告規(guī)定的12月1日投案自首最后期限已過,但目前仍然有部分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想回國投案自首。
對此,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雖然通告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已到,但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通告發(fā)布期間,向辦案單位、駐外使領館等有關部門正式表達了投案自首意愿,只是由于辦理證照或工作安排問題等原因,沒有趕在通告截止最后期限回國,只要在12月31日前回到國內投案自首,依然適用通告,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積極挽回受害單位或受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公安機關敦促有自首意愿的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及早回國投案自首。對于在此期間仍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盡最大努力將其緝捕歸案,并依法從嚴懲處。
“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絕不停止”
專項行動離結束還有20多天時間。公安部副部長、“獵狐201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劉金國表示,全國公安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以更加昂揚的狀態(tài)、更加凌厲的攻勢,向外逃經濟犯罪人員發(fā)起總攻。
“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絕不停止?!眲⒔饑f,“獵狐2014”已成為我國開展國際追逃追贓的顯著標志。各級公安機關要下最大的決心,用最大的氣力,爭取最大的戰(zhàn)果,堅決堵死經濟犯罪人員和腐敗分子的后路。
按照部署,各級公安機關要強化追逃措施,嚴格按照“一人一檔”“一案一策”的要求,做細做實緝捕、勸返工作,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高效追逃;強化執(zhí)法合作,進一步拓展國際執(zhí)法合作渠道,充分發(fā)揮國際刑警組織和駐外警務聯(lián)絡官作用,全力開展追逃追贓工作并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境外追逃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