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盧國強)記者28日從北京警方獲悉,全國兩會期間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將對“低慢小”航空器采取禁飛措施。
北京市公安局發(fā)布《關于加強北京地區(qū)“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自2018年3月2日零時至全國兩會閉幕次日12時期間,在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高度從地面至無限高,劃設臨時空中限制區(qū),禁止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一切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應當經(jīng)軍隊、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將對“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擁有者、使用者信息進行登記管理;對于違規(guī)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聯(lián)合軍隊、民航等有關部門嚴厲查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此外,由于容易引發(fā)火災,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