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檔案局 發(fā)布:2018-12-12 17:19:23
藤原廣之進(jìn)
根據(jù)藤原廣之進(jìn)1954年7月—8月筆供,他1897年生于日本愛媛縣。1935年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zhàn)爭。曾在穆棱、湯原、新京等地任日本憲兵分隊分隊長等職。1945年8月31日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6年2月,在半截河等地抓捕我抗日救國人員“莊俊哲以下10名”,后命令憲兵于3月15日將9人“處以嚴(yán)重處分”(殺害)。
1938年3月, “逮捕了(中共)北滿臨時省委、吉東省委系統(tǒng)”“計204名”。后將“68名解送哈爾濱檢察廳處刑”,其中“死刑7名”。
1938年4月中旬,在湯原縣鎮(zhèn)壓抗日聯(lián)軍行動中,“逮捕了4名和平居民,“我命部下殺死3名,我親自用橫川的刺刀刺死1名”。
1944年3月中旬,將逮捕的“抗日地下工作員愛國人民稚某送哈爾濱石井部隊”。